本报讯(记者 余文斌)2009年12月23日上午,在浙江畅通电动车有限公司举行的长兴县消保委首批消费维权便民车启用仪式上,天能集团向长兴县消保委赠送40辆用于消费维权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县消保委派发到基层各乡镇消费维权联络站,用于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此举是长兴县消保委牵手天能,畅通维权,服务万家,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力举措。
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天能集团从一家村办企业发展成为今天的国际化大型现代企业集团,离不开广大消费者关心、支持与厚爱,为表达天能人对社会各界和全县父老乡亲的感激之情,同时也为了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宣传倡导绿色出行、电动车出行等低碳生活方式,天能集团决定向县消保委赠送40辆电动车用于消保维权工作。
在启动仪式上,张天任还代表天能集团向长兴县工商局长吴骁赠送了象征性车钥匙。他还代表天能集团郑重承诺,天能将一如既往地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竭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最优质、最可靠、最满意的产品与服务,让消费者的权益保障真正得以落到实处。
天能的举措得到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充分肯定,专门授予天能集团为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长兴县工商局局长吴骁受省消保委委托向张天任先生授牌。
湖州市工商局副局长、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许淦林,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冯根乔,长兴县工商局副局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钱树勤,天能集团副总裁杨元玲等有关方面领导参加了当天的启用仪式。